财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
为落实4月1日局务会议要求,局领导于4月19日进行了档案整理情况现场检查。根据检查情况,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档案整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处室要按照院档案管理部门和《财务局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要求对归档范围内的文件分类建册,按时归档、移交。
二、以处室为单位建立档案目录。卷内文件目录放置于各档案册中,案卷目录放置于文件柜中,档案目录册由各处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备查。(格式详见附件1~3)
三、文件归档后,放入档案室指定档案柜中保管。档案柜按照统一规则编号(编号规则详见附件4),以便管理和查询。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存放于档案室中。
各处室于6月底前完成本次档案整理工作,并将档案室清理完毕,保持档案室干净整洁。今后工作中档案及档案室的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附件: 1.卷内文件目录.doc
2.案卷目录.doc
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